离职后工资结算问题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当劳动者离职不满一个月时,工资一般是按实际出勤天数来算的。具体咋算呢,就是用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这里的月计薪天数通常是21.75天,这是把一年365天减去104天休息日,然后算出的平均值。
要是离职那个月还加了班,加班费也是要依法给的。工作日加班,得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里规定的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给报酬;休息日加班,要是没办法安排补休,就得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法定休假日加班,那就得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
要是劳动合同里对工资计算方式有特别约定,而且这约定没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那就按约定来。要是用人单位没按规矩正确计算和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先跟单位商量,心平气和地把事儿说清楚。要是商量不成,也别怕,可以拨打劳动监察部门电话去投诉,让政府部门来帮忙管管。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这些途径,劳动者能更好地维护自己应得的工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