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能不能享受伤残津贴,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那得保留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然后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领取伤残津贴。这种情况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劳动关系在,就能一直领伤残津贴。
要是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原则上也得保留和单位的劳动关系,单位会给安排合适的工作。不过要是单位实在安排不了工作,就得按月给职工发伤残津贴。不过呢,职工本人要是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和单位的劳动关系,也没问题。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会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解除合同后就不能再领伤残津贴了。
如果职工是被鉴定为七级到十级伤残,当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到期,或者职工自己要求解除合同,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要注意,这种情况本身就没有伤残津贴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