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时,用人单位一般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定。
经济补偿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得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支付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得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员工被迫离职,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用人单位违规调岗通知、克扣工资记录、威胁逼迫的聊天记录等。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赔偿的事,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