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职时,要是员工还有没休的年假,是能依法拿到相应赔偿的。咱国家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都有规定,如果单位经过员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天数比应休的少,那单位就得在当年给员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这里面其实已经包含了员工正常工作时拿到的工资。
要算出赔偿金额有两个关键步骤。第一步,得先确定员工应休的年假天数,这得看员工累计的工作时间。要是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到10年,那能休5天年假;满10年不到20年,能休10天;满20年的,能休15天。第二步,计算日工资收入。用员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就能算出来。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单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把加班工资去掉后的月平均工资。
要是员工和单位在赔偿问题上谈不拢,员工有办法维护自己权益。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要注意,申请仲裁得在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1年内提出来。同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这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有未休年假的情况。这样才能在维权时更有底气,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