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维权时间涉及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这两个时效很关键,大家得重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不过呢,要是在这一年里,你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救济,又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仲裁时效就会中断,然后从中断的时候起,重新计算仲裁时效。要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你没办法在规定时间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会中止,等中止原因消除,仲裁时效接着计算。
还有个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要是对仲裁裁决不服,你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起诉,裁决书就生效了。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很多劳动者可能没注意时效问题,导致错过维权时机。所以大家在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定要及时关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定时间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