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是想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行,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用赔偿。但要是口头通知单位离职,这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了。
2、要是劳动者没有按照法律程序提前书面通知单位就走人,还让单位遭受了损失,那劳动者就得赔偿。这里说的损失,主要是单位因为劳动者突然离职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像岗位没人,生产干不下去了;招新员工花的钱;培训新员工的费用,这些都算。
3、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证明有损失,而且这损失得和劳动者不按规定离职有直接关系。要是单位证明不了有损失,劳动者就不用赔。
4、要是劳动者只是提前30天口头通知离职,单位也没意见,还办了离职手续,一般就不用赔偿。但要是单位能证明因为没收到书面通知离职有了损失,劳动者就得按实际损失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