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还没结束,劳动者是有权利辞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里,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跟用人单位说一声,就能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说一声”,没规定非得用啥方式,书面或者口头都行。不过为了以后有个凭证,少点麻烦,最好还是用书面形式,像写个辞职申请,然后让单位签收。
要是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通知了单位,单位就得正常给劳动者结算工资,不能随便扣钱或者拖着不给。要是单位用暴力、威胁这些办法强迫劳动者干活,或者指挥违规、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让劳动者的人身安全都受到威胁了,那劳动者不用提前打招呼,马上就能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从用人单位这方面来说,要是在试用期觉得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也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得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且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办。
法律建议:劳动者辞职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单位克扣工资,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避免后续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