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如果公司让孕妇上班导致其流产,孕妇可以从两方面获得赔偿。
从劳动权益方面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是公司安排孕妇做的工作超出其身体承受范围,最终导致流产,这就侵犯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孕妇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孕妇不想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没办法继续了,公司就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孕妇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
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孕妇流产有因果关系,孕妇能要求公司赔偿因流产受到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包括看病的医疗费、耽误工作的误工费、请人护理的护理费、交通费用、营养费、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开支。要是流产给孕妇带来了精神上的伤害,孕妇还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孕妇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赔偿的事情。要是协商不成,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当然,孕妇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