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合同,是不用提前告知的。不过,用人单位得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就要求单位有清晰明确的录用条件,并且要把这些条件告知劳动者。比如,单位招聘程序员,明确要求掌握特定的编程语言,还得把这个要求告诉应聘的人。之后,要是员工没达到这个条件,单位才能以此解除合同。
要是用人单位以其他法定情形来解除劳动合同,情况就不一样了。像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干原来的工作,也干不了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又或者劳动者没办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后,还是不能胜任。遇到这些情况,用人单位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给劳动者的建议是,入职时要清楚了解单位的录用条件,在工作中好好表现。如果遇到单位不合理解除合同,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