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裁员赔不赔钱,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合同到期了,公司打算维持甚至提高之前合同约定的条件和员工续签,可员工自己不愿意接着干,那这种时候公司就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比如说,公司本来给员工每月工资 5000 元,合同期满后提出涨到 5200 元继续签合同,员工不想签,公司自然不用补偿。
但要是公司不想和员工续签合同,或者降低了原来合同约定的条件,像把工资从 5000 元降到 4800 元,员工不同意续签,公司就得给员工经济补偿了。补偿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个月工资是员工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公司裁员的时候没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赔偿金。
法律建议就是员工要多留意自己劳动合同的到期时间,要是公司有不按规定操作的情况,要及时收集好相应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遇到纠纷,也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找劳动部门帮忙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