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时,没休年假的补偿有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要是用人单位经过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用多倍日工资收入来支付年休假工资的,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这里面其实已经包含了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所以实际上用人单位是要另付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200%作为年休假工资报酬。日工资的算法是把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工资指的是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如果工作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月份来算月平均工资。
如果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职工自己书面提出不休,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只需要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而要是用人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也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那除了要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还得按照这部分工资报酬给职工加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劳动行政部门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