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十年前的工资是可行的,但会碰到不少挑战。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时开始算。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出现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不过,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要是过了仲裁时效才申请仲裁,而对方用时效问题来抗辩,仲裁委通常会驳回请求。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也会审查时效问题。
不过,要是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比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过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过权利救济,仲裁时效会重新计算。而且,就算过了仲裁时效,只要用人单位自愿支付工资,之后也不能以已过时效为由要求返还。
所以,要是想追索十年前的工资,要收集能证明曾主张权利、导致时效中断的证据。也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看对方愿不愿意支付。要是协商不成,就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