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是可以拒绝签订公司提出的无期限保密协议的。在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的时候要遵循自愿原则,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设定、改变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签保密协议属于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员工有自己决定签还是不签的权利。
2、无期限保密协议不太合理。商业秘密要受法律保护,得是这个信息有商业价值,而且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才行。但商业秘密是有时间限制的,随着时间过去和技术发展,好多商业秘密会没了秘密性和价值。让员工一直保密,限制了员工找工作和发展,对员工不公平。
3、要是公司因为员工不签无期限保密协议就解除劳动合同,这可能是违法解除。员工能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公司给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
4、要是公司的商业秘密确实得保密,员工可以和公司商量签个有合理期限的保密协议,同时公司应该给员工适当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