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不都按最低工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
只有在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经济补偿金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所以说,通常用劳动者正常工作期间的平均工资确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只有平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才按最低工资标准算。遇到经济补偿金计算的问题,劳动者要先确定自己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再对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此判断计算标准是否正确。若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向劳动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