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受了工伤,到现在还是有机会索赔的,不过存在一些风险,这就取决于有没有完成工伤认定。
按照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发生了事故伤害,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当天起30天内,去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职工做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去申请,那么受伤职工本人或者他的家人、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当天起1年内,能直接去申请。要是超过这1年还没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就没办法走工伤认定程序拿到赔偿了。
但是呢,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遇上了不可抗力的灾难,像地震、洪水啥的,或者本人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非法关押了;也有可能是单位的原因导致没申请;还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或者当事人在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去申请仲裁、打官司,在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被耽误的时间,是不算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内的。
要是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只是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和索赔,那还能按照规定去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向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要钱。要是没完成工伤认定,也没有上面说的那些特殊情况,就可以试着跟单位协商赔偿。要是协商不成,也能去法院告单位,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不过要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相关情况。
建议大家,遇到工伤后一定要尽早去咨询专业人士,第一时间把该申请的申请了,这样能最大程度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