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对合同条款有疑问,都能提出质疑。
在合同拟定阶段,员工拿到合同文本后,要是对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保这些条款有不明白的地方,得马上跟公司提出来。这时候合同还没签,双方是平等商量的,员工有更多机会和公司沟通,把有疑问的条款改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工作内容写得很模糊,员工就可以要求明确具体的工作事项,避免以后工作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到了签合同现场,要是发现合同条款和之前商量的不一样,或者有表述不清楚、可能损害自己权益的地方,必须当场提出质疑。当场提能马上让公司解释说明,防止之后因为理解不同产生纠纷。像之前说好的奖金发放方式,合同里却没写清楚,员工就应该当场要求公司明确。
就算合同已经签了,在履行过程中发现条款有问题,也能向公司提出质疑。不过这时候改合同得双方重新商量并达成一致,程序会复杂一些。但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况,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所以员工在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