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和单位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没有出现该法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那些状况,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这里很重要的一点是“连续订立”。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单位按照双方想法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等第二次合同到期要续订时,要是劳动者工作能力没问题,也没有出现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像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经过培训或者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等,单位就得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第一次签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长短,对这个规则没什么影响。就算第一次只签了一年,之后又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合同,只要满足前面说的条件,第二次合同到期续订时,劳动者就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