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尚未注销的,主体资格还在,仍然可以也应该为员工补缴社保;即便公司不配合,员工也可通过劳动监察或仲裁强制补缴,年限从用工之日起算。
展开:吊销营业执照是行政处罚,不等于公司消灭,企业仍应以自己财产承担债务、履行法定义务,包括为员工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很多老板误以为执照被吊销就不用管了,这是错的。员工发现公司欠缴、漏缴社保,可第一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证明劳动关系;第二步向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公司补缴;第三步社保机构可依法强制征缴,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补缴基数一般按员工实际工资,公司承担单位部分、个人承担个人部分。公司若已进入注销程序,欠缴社保应在清算中优先清偿。注意社保补缴有时效和基数争议,建议尽早投诉,别等公司彻底注销后更难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