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公司经济性裁员,劳动者能拿到经济补偿。经济补偿该给多少呢?这得看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每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月工资比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还高,那经济补偿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给大家举两个例子。假如有劳动者在单位干了3年零4个月,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单位要给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 = 17500元。要是另一位劳动者月工资有300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三倍就是24000元,这时单位就得按24000元的标准给补偿。就算这位劳动者工作了15年,也只能按12年算,经济补偿就是12×24000 = 288000元。劳动者要清楚这些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