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行业里,有些门市部会犯不跟游客签旅游合同的错误,这其实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法律之所以要求旅行社在组织安排旅游活动时和游客签订书面合同,就是为了给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上一道保险。
要是门市部出现这种违规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会责令其改正。要是门市部识相,马上就把合同签好,可能只会收到一个警告这种比较轻的处罚。但要是它不把法律当回事,拒不改正,那就会面临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到一定程度,还会被责令停业整顿,甚至直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且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被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另外,因为没签合同让游客受了损失,门市部就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时候游客也不用怕,有很多办法能让门市部赔偿。比如可以先和门市部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消费者协会或者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投诉,也可以申请仲裁,实在不行还能去法院起诉。
所以说,门市部一定要把法律规定当回事,老老实实跟游客签书面旅游合同,不然等着它的就是处罚和赔偿的麻烦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