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一人公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把公司股东列为被告的。
要是股东没办法证明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财产是分开的,就能把股东列为被告。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要求,一人公司的股东得证明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在实际生活中,要是公司的债权人去追债,发现公司和股东的财产混在一起,比如股东随便用公司账户给自己转钱,或者公司的钱和股东的钱都放在一个账户里,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把股东也当成被告,让股东和公司一起还钱。因为如果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就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当股东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自己的有限责任,故意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时,同样可以将股东列为被告。股东本来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但是有些股东为了不还钱,会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手段。比如把公司的优质资产低价卖给自己的关联公司,让公司没钱还债。这时候,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股东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在打官司的时候把股东列为被告。
如果遇到上面这些情况,权益受损的人可以通过诉讼把一人公司股东列为被告,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权益人遇到这种事要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公司和股东的资金往来记录等,方便在诉讼中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