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租的铺面,由于所有权不归被执行人,通常是不能直接执行这个铺面的。不过,要是被执行人在租铺面这件事上有相关权益,法院就能针对这些权益采取执行行动。
要是被执行人已经付了一段租赁期限的租金,而且还有没使用完的租期,那他对剩余租期的租赁权是有经济价值的。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租赁权。打个比方,法院能把剩余租期的租赁权转让出去,用转让所得的钱来偿还债务。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被执行人在经营这个铺面时,有基于这个铺面的预期收益,比如还没收到的应收账款、经营利润等,法院也能对这些预期收益执行。法院可以要求相关债务人直接把钱给申请执行人。
不过,法院在执行的时候,要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来。如果执行涉及到次承租人等第三方,要充分考虑第三方的权益。而且,执行措施要公平合理,不能给被执行人还有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