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评估的状况,可参考以下办法解决。
首先可与评估机构沟通。征收方要给被征收人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要是因为客观原因,像被征收房屋有安全隐患等问题而无法评估,征收相关人员可以和评估机构一起商量解决办法,例如聘请专业人员排除安全隐患后再评估。
若实在没办法评估,征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补偿价值。按照公平合理原则,参考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周边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达成补偿协议。
如果双方因对评估机构的评估方法、程序等有争议而无法完成评估,一方能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专家委员会会按规定和实际情况评估鉴定,并给出专业意见。
若上述方法都行不通,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在复议或诉讼时,法院或复议机关会根据情况,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证据证明征收补偿合理,也可能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