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问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给员工提供了坚实保障。员工一旦受了工伤,就进入了停工留薪期,这期间用人单位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 12 个月,不过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是可以适当延长的。
另外,如果员工因工伤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同样不能随意把人辞退。这就好比给工伤员工上了一道“保护锁”,防止用人单位在员工最困难的时候“落井下石”。
要是工伤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工伤还没治好,或者工伤等级鉴定结果还没出来,那劳动合同就得继续延长,一直到这些情况都解决了才终止。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员工,法律也有不同规定。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合同,但得给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被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要保留劳动关系。要是难以给员工安排工作,就得按月给员工发放伤残津贴。
这意味着,根本不存在工伤发生后多久辞退就不用赔偿的说法。只要工伤员工还在法律保护的阶段内,用人单位要是违法把人辞退,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可千万别心存侥幸,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员工要是遇到被违法辞退的情况,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