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和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却还继续用这个人,劳动者是能维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继续让劳动者工作,却没及时续签书面合同,从原合同到期第二天开始,到补签书面合同的前一天,单位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不过这双倍工资的补偿,最多给 12 个月。
劳动者可以先和公司商量,让公司赶紧续签合同,同时要求支付没续签这段时间的双倍工资差价。商量的时候,要注意留好证据,像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这些都可以留好。
要是和公司商量不成,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公司在一定时间内改正。也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双倍工资差价,并且续签合同。申请仲裁得注意在仲裁时效内提出,还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法院起诉。
所以,遇到公司不续签合同却继续用人的情况,劳动者得赶紧用合法的办法维权,保护好自己该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