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治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变的,单位得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员工工伤休息一个月,这属于正常的停工留薪期。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工伤职工在受事故伤害前,正常出勤的那个月,按照工资分配制度能拿到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收入。不过,加班工资一般不包括在内。为啥呢?因为停工留薪期是员工没办法正常出勤的情况,而加班工资是在正常出勤后额外工作才有的。
单位得按照员工工伤前一个月,或者一段时间内的平均工资,来发这一个月的工资。具体咋算呢?用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不算加班工资)除以12,得到月平均工资,这就是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发放标准。要是工作还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工作的月数来平均计算。而且,单位得按月足额支付,不能克扣或者拖欠。
要是单位没有依法支付,员工也不用怕,可以和单位协商,也能找相关部门调解,还能去申请劳动仲裁,用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