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员工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理由辞退,大家可以按下面这些步骤处理。
先看看公司有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要是以员工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得先拿出证据证明员工确实没法胜任工作。之后,要给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岗。要是员工经过这些之后还是不能胜任,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公司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还得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工作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要是和公司之间有争议,员工可以先跟公司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提供自己不胜任工作的证据,并且说明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要是协商没有结果,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力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注意,得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一年内,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且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公司的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