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是区别于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特殊工时制度。按照《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按普通加班工资标准支付报酬,工作时间也不受《劳动法》规定的日、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限制。企业要依据相关规定,在保障职工健康、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后,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保证职工休息休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不定时工作制并非无限制工作,即便没有固定上下班时间,企业也不能借此剥夺劳动者合理休息权。若劳动者觉得企业安排严重侵犯休息权,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另外,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要获得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