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处理办法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能以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合同应延续到停工留薪期结束。
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还需治疗,可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期满后,按不同情况处理。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岗位,享受对应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单位安排合适工作;难以安排的,单位按月发伤残津贴。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合同期满可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所以,停工留薪期内合同到期不能直接终止,要延续到期限结束,之后按鉴定结果和法律规定处理劳动关系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