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停工不等于您可以单方停贷。贷款合同是您与银行的独立合同,擅自停还会形成逾期、影响征信,银行还可能起诉并申请执行其他财产。合法路径主要有两条:
一是协商延期。可联合业主向属地住建部门、保交楼专班和金融监管部门反映,争取将项目纳入保交楼协调范围,由专班与银行沟通,申请延期还本付息、调整还款计划或停息挂账。这必须经银行书面同意,不能自行停还。
二是诉讼解除。若开发商长期停工、逾期交付,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您可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等规定,起诉解除购房合同;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请求解除担保贷款合同,并要求开发商将收受的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返还银行。若贷款合同一并解除,您才可能不再继续还贷。但解除后首付款返还存在执行风险,需慎重评估。
建议:不要自行断供;保留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凭证、停工照片、政府文件、聊天记录等证据;先向专班和银行书面申请,再请当地律师评估是继续履行还是解除合同。若银行同意展期或停息,务必取得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