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劳动者工作能力不行,不能胜任工作时,不用给用人单位赔偿。不过,要是用人单位想因为这个原因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得按法定程序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劳动者做不好工作,单位给安排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岗位后,还是干不好,那单位得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才有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单位还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每工作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但不满1年,按照1年算;不满6个月的话,给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是故意的,或者因为重大失误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让劳动者赔偿。赔偿的钱可以从劳动者工资里扣,但每个月扣的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要是扣完剩下的工资比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得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
这里要提醒大家,单位不能随意以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必须得有培训或调岗的程序。另外,劳动者也得注意自己的行为,别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单位损失,不然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