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员工不可以随便拍拍屁股就走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说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开始,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每个月就得给劳动者双倍工资。但这可不代表员工就能想走就走。
要是员工还在试用期,得提前三天跟用人单位说一声,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等员工转正了,就得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这样才能合法地离开。法律这么规定,其实是给用人单位一些时间去安排人手、交接工作,保证单位能正常运转。
但要是用人单位做得实在过分,像没按合同约定给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工资也不按时足额发放,连社会保险都不给员工交,那员工就不用忍了,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
给没签合同的员工提个醒,一般情况下不能任性离职,得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不过要是遇到用人单位有上面说的那些违法行为,就不用客气,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啥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