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老板啥情况下能开除员工呢?依据劳动合同法,有三种情形。
一是即时解除。要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和别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有严重影响,还拒不改正;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签合同;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老板可马上解除合同,还不用给经济补偿。
二是预告解除。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干不了原工作,也干不了公司安排的新工作;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行;签合同时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没法履行,公司和员工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老板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解除合同,但要给经济补偿。
三是经济性裁员。公司按企业破产法重整等情况,需要裁20人以上,或裁不足20人但占职工总数10%以上,提前30天跟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听取意见后把裁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就可以裁员,也需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