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一审结束后能不能再去通知工会,得看具体情况。就拿涉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子来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要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得提前把理由告诉工会。这么做是为了让工会能监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要是在一审的时候,单位没完成通知工会这个程序,而且在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上本身也存在问题,那就算一审结束了,单位也得重视通知工会这个事儿。要是在后面的二审或者执行阶段,发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通知工会,单位把这个程序补上还是有用的。补正之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单位因为程序上有问题而要承担的不利后果。
3、不过,如果案子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的程序没啥关系,或者就算把通知工会的程序补上,也改变不了案子的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那一审结束后再通知工会,对案子的处理通常没什么实际作用。
所以呢,要先搞清楚案子的具体性质和情况。要是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工会程序有关,把这个程序补上是有好处的,也可以找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把事情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