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欠薪超过三个月,劳动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下,有多种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从赔偿途径来说,劳动者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心平气和地沟通,要求公司把拖欠的工资一分不少地付清。要是公司耍赖皮拒绝支付,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劳动行政部门会给公司下最后通牒,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要是公司过了期限还不给,那就得按照欠薪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给劳动者额外赔偿。
另外,劳动者有权因为公司没按时足额发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除了要回工资和赔偿金,还能让公司给经济补偿。补偿多少是按照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
要是和公司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都不管用,劳动者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把自己应得的工资和赔偿拿回来。
建议劳动者遇到公司欠薪情况,要及时收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