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性在职场上常担心被公司辞退。其实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辞退哺乳期女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得按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保护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权益。
这里说的第四十条是无过失性辞退,像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干不了原工作,调岗也不行等情况;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不过,要是哺乳期女职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比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等,公司就能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给经济补偿。
要是公司违法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女职工有两个选择。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不想继续干了,能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女职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算,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