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少人会遇到想解除劳动合同却不知如何操作,或者遇到老板阻拦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要是还在试用期,提前三天跟公司说一声,就能解除合同,不用管公司同不同意;过了试用期,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也可以解除。
但有时按规定通知公司后老板还是不答应,直接走人可能有状况。如果公司以旷工为由扣工资,这是违法的,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正常发。要是直接离职给公司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但得拿出证据证明损失大小。
遇到老板扣工资或产生其他纠纷,别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责令公司改正;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