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时,如果公司不续签,要求员工离职,通常是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到期,要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一般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和劳动者续签,可劳动者不同意。
经济补偿该给多少呢?这和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有关。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就要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公司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个例子,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让员工离职,那公司就得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公司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合同约定条件和员工续签,员工却拒绝了,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大家要留意公司续签合同的条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