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仲裁的时候,加班时间追溯并非只能追溯两年。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就加班工资争议而言,要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得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加班时间追溯期限,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些法院和仲裁机构觉得,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凭证等书面材料至少保存两年备查,超过两年的加班时间,得由劳动者举证,要是举证不了就可能不被支持。这就容易让劳动者误以为只能追溯两年。
但也有观点认为,只要在仲裁时效内,劳动者能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就可以追溯全部加班时间,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所以说,离职仲裁时,加班时间追溯不是严格只限定两年。重点在于是否在仲裁时效内,以及劳动者能不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加班事实。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并且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仲裁,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