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得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时间来算。员工工作满一年,公司就给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就按一年算,公司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公司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
2、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比当地市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公司给的经济补偿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算,而且给经济补偿的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不再履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所以呢,要是员工月工资没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经济补偿的月数就没上限,按照实际工作的时间来确定补偿月数;要是员工月工资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公司给经济补偿最多给十二个月。这也是为了平衡不同收入水平员工的权益,保障经济补偿制度公平合理。在未来法律实践中也可能根据社会经济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