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在法律层面是有相应赔偿可拿的。
先说工资报酬这一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给,劳动者有权利让单位把拖欠的工资补上。要是劳动行政部门都出面责令单位支付工资了,但单位过了期限还是不给,那单位就得额外掏一笔钱给劳动者,这笔钱是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
另外,如果因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没办法只能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让单位给经济补偿。怎么算补偿呢,是根据劳动者在这个单位干了多久来算的。干满一年,单位就给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要是干了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补偿;要是干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补偿。这里说的工资,是劳动者在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要是劳动者想拿到这些赔偿,有几个办法。可以先跟单位心平气和地商量,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要是和单位商量不通,就可以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来管管。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该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