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要是孕妇一直请病假,公司不能随便辞退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时,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工作受伤、不能胜任工作,以及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等情况,就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
但要是孕妇请病假有虚假情况,或者不符合公司的病假制度,公司有证据能证明孕妇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那公司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如果孕妇医疗期结束后,既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外安排的工作,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孕妇本人,或者额外给孕妇一个月工资,也能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处理孕妇一直请病假的问题时,得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来,不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有法律风险。要是公司违法辞退了孕妇,孕妇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