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以及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针对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里,和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而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要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不过法律没定经济补偿的统一标准,实际中通常按双方约定来。要是双方没约定经济补偿,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即便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里约定了竞业限制,却没说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法院是会支持的。
这里还有个情况得注意,如果算出的月平均工资的30%比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得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大家在签劳动合同时,对于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的条款可得多留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