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判定工程预结算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得根据不同情形来分析。
工程预结算书其实是工程预算书和工程结算书的统称。工程预算书,简单讲就是在工程开始前,把这个工程项目要花的所有建设费用都算好列出来的文件。而工程结算书,是施工企业把承包的工程活全部按合同要求干完了,经过验收质量没问题之后,交给发包单位,用来结算最终工程款的文件,一般在工程完工之后才编制。
2、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工程预结算书能当作结算依据,那按照大家都认可的意思自治这个原则,这预结算书就有结算的效力。就算合同里没说清楚结算方式,但工程完工后,双方都在预结算书上签字确认了,这就相当于双方对工程该给多少钱达成一致了,这种情况下预结算书也能作为结算依据。
3、不过呢,如果预结算书存在一些问题,像有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这种能撤销的情况,或者有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预结算书里写的内容和实际干的工程情况差得很远,那这预结算书可能就不能直接用来结算了。这时候,双方可以坐下来商量,或者找专业的人来鉴定,以此确定最终的工程价款。
随着建筑行业不断发展,工程结算的情况会越来越复杂多样。未来在处理工程预结算书作为结算依据的问题上,可能会有更多新的情况和挑战出现。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一定要结合合同约定、双方确认情况以及实际工程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