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不幸受伤,本就令人苦恼,若用人单位不认工伤,大家要知道,这举证责任多数时候是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当职工或者家属觉得是工伤,可单位偏不这么认为,此时就得单位来证明这不是工伤。为啥这么规定呢?因为在劳动关系里,单位处于管理地位,掌握很多信息,像员工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等资料都在单位手里,他们更有能力提供证据。
要是单位拿不出证据证明员工受伤不属于工伤,社保部门一般就会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结果,认定这是工伤。举个例子,员工在上班时因为工作受了伤,单位不承认是工伤,就得拿出证据说话,比如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明员工不是在上班时间、地点因为工作受伤。
这里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员工平时要多留个心眼,收集好能证明自己工作情况和受伤情况的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医院诊断书等。万一日后和单位在工伤认定上有纠纷,这些证据能帮自己更好地维护权益。要是单位拒绝承担举证责任或者不认可认定结果,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