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聊聊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首先是协商一致签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商量好了,就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其实就是合同自由原则的体现,只要双方都愿意就行。
然后是法定强制订立,有下面这些情况,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了劳动者自己提出要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是劳动者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就符合条件。这里得注意是“连续工作”,也就是工作时间不能中断。
还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种情况也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考虑到国企改制等特殊情况,以及保障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
另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出现法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保障了劳动者在一定工作期限后能有更稳定的劳动关系。
最后,用人单位从开始用工那天起,满一年都不跟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就会被视为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其实是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