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以这个理由离职是有权要求经济补偿的,不过这不叫“赔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这样: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单位就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需要注意一点,劳动者得用书面形式,明确是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及时把文件送到用人单位手中。同时,劳动者要保存好重要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还有和单位沟通工资问题的聊天记录或邮件,这些都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被拖欠以及离职原因。
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有办法维权。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人民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