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因单位不缴公积金被迫离职,一般拿不到经济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出现未按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等情况,劳动者解除合同时,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不过,这里的社保不包含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单位录用职工后,要在30天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缴存登记,以及职工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若单位不办缴存登记或不为职工办账户设立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处1万 - 5万元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员工不能因为单位不缴公积金被迫离职就获得经济补偿。但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让单位补缴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