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让员工签放弃加班费协议,实际上多数时候是没效力的。咱从法律层面说说,劳动者付出劳动,获取报酬那是应得的权利,而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里的重要一块。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些法律,都写明了用人单位要是安排员工加班,就得按照相关规定给员工加班费。
有些单位让员工签放弃加班费协议,这明显和法律的强制规定对着干。你想啊,法律给了劳动者拿加班费的权利,这是法定的,哪能通过一份协议就随便没了呢。
再说说签协议时候的情况。很多时候员工在单位面前是比较弱势的,单位要求签这个协议,员工因为怕工作受影响,没办法就签了,这根本不是员工真心愿意的,存在胁迫或者明显不公平的情况。要是这样,员工在知道自己被欺负了之后的一年之内,可以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要求撤销这份协议。
要是员工签完协议又后悔了,也别着急,可以走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诉,来争取自己的加班工资。只要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加了班,那法院大概率会支持咱们劳动者的。所以啊,员工们遇到这种事别害怕,勇敢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