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职场中,怀孕女职工的权益保护是大家颇为关注的一个话题。从法律层面来说,通常公司不能随随便便就把怀孕的职工给解雇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当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时候,单位不能用该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提到的那些理由来和她们解除劳动合同。简单来讲,公司不能因为觉得职工没法胜任工作,或者说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又或者是想要经济性裁员,就把怀孕的职工赶走。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怀孕的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像多次无视公司考勤制度、泄露公司重要机密等;或者因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带来了重大损失,比如导致公司签下巨额赔偿合同;又或者是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自己手头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还不听公司劝的,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要是公司违反法律规定,随意把怀孕的职工解雇了,职工也不用害怕。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让自己能继续在公司工作;也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所以,怀孕的女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